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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锦绣之花·全国舞蹈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发布于:2017/7/11 11:07:34

中 华 舞 谱 锦 绣 之 花 组 委 会

组委会发(2019) 001号



关于锦绣之花·全国舞蹈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一、活动宗旨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及第十次文代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学习刘奇葆同志在第十次舞代会上的讲话精神,积极响应中央进一步加强未成年思想建设教育的号召,推动少年儿童素质教育发展,繁荣少儿舞蹈创作。加强少年儿童舞蹈艺术展示交流,促进全国少儿舞蹈教育教学研究的发展,全面提升少年儿童素质教育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推动我国艺术教育事业的发展,为更多的幼儿园、小学、少年宫、各公办及民办少儿舞蹈或艺术学校、少儿艺术团提供展现少儿舞蹈创作、教学成果的艺术平台。

    为了积极倡导少年儿童走出校门,相互学习交流,增加见识,丰富阅历,让全国的热爱舞蹈艺术的少年儿童更好的展示自我,丰富眼界、收获荣耀。中国少数民族舞蹈学会创立的"锦绣之花"品牌,中华舞谱锦绣之花组委会在2017年成功举办了锦绣之花·全国少儿舞蹈精品展演。活动受到了各参赛单位及家长的一致好评。组委会应全国范围内更多家长的要求,决定举办锦绣之花·全国舞蹈艺术展演活动。活动依托于全国各地的组委会合作承办方,让更多热爱跳舞的孩子可以就近参与全国级别的高水平赛事,接受国家级专家评委的点拨教导,为热爱跳舞追求梦想的孩子们提供一个完美的展示平台。


二、主办单位:

    中华舞谱锦绣之花组委会 ←点击查看

三、承办单位

    舞谱演艺(深圳)有限公司

               英奥皇家国际艺术联盟

四、大赛评审:

    中华舞谱锦绣之花评审委员会 ←点击查看

五、群舞展演组别设置:

    1、课堂展示组

    2、舞蹈剧目组

    3、跨界剧目组

六、群舞展演内容要求:

    1、课堂展示:舞种不限,人数为16人以上(含16人),各类舞蹈教材中的组合、课堂教学自编组合。限时5分钟以内(含5分钟),可以多组合多级别连接,统一着装。需在报送表演组合名称栏内注明教材出处,或注明自编组合。

    2、舞蹈剧目:以传统舞蹈为主,舞种不限,学习剧目、原创剧目均可,人数为12人以上(含12人),限时6分钟以内(含6分钟)。

    3、跨界剧目:以舞蹈为基础,融入其他艺术种类的剧目。如音乐剧、黑光剧、魔术剧、情景剧、新马戏剧等,均可作为舞蹈创作的元素。人数为12人以上(含12人),限时6分钟以内(含6分钟)。

七、群舞评分标准:

    为百分制,满分100分,原创剧目有0.5的加分。

    年龄范围:4—38岁

    幼儿组(年龄4—6岁)

    少儿组(年龄7—12岁)

    少年组(年龄13—18岁)

    青年组(18—38)

八、独双三组别:

    1、小学组(4-6年级)

    2、初中组

    3、高中组

    4、大学组

    5、成年组

九、独双三内容要求:

    1、学习剧目:舞种不限,限时4分钟以内(含4分钟)学习剧目:舞种不限,限时4分钟以内(含4分钟)

    2、原创剧目:舞种不限,限时4分钟以内(含4分钟)

十、北京活动安排:

     1、独双三与群舞金奖得主可以参加北京的锦绣之花菁英比赛、锦绣之花少儿舞蹈精品展演。

     2、活动地点为北京舞蹈学院舞蹈剧场,时间为2019年7月24-26日。

十一、比赛时间、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请遵照各地承办方通知

十二、奖项设置:

    (一)表演奖项:锦绣之花表演金奖、锦绣之花表演银奖、锦绣之花表演铜奖

    (二)教师奖项:锦绣之花优秀指导教师奖(获表演金、银奖的作品);

    (三)单位奖项:锦绣之花优秀艺术教育机构奖。(获奖资格:报送作品3个以上的参赛单位);

    (四) 网络人气奖项:最佳人气节目奖。获奖资格:网络人气前3名。

    (五) 制作奖项:只针对全国总决赛。最佳创意奖(须为原创剧目)、最佳造型奖、最佳视觉效果奖(主要侧重于跨界剧目)、最佳艺术效果奖

十三、参赛要求:

    具体参赛要求请遵照各地承办方通知

十四、报名方式

    1、 展演承办可电话咨询进行申报,具体要求及流程以官方提供的资料为准,承办方信息可发送以下邮箱

    2、个人报名请以各区、市主办方提供的联系方式为准

    咨询服务:舞谱网:400-835-5535

                   徐老师:16675587522

                   冷老师:18811053863

    Email:jxzh@dancebook.com.cn

十五、其它说明事项

    1、中华舞谱锦绣之花组委会拥有最终解释权

    2、主办单位有对参加展演的作品进行研究,现场录像,宣传及出版发行的权利

 

     

中华舞谱锦绣之花组委会